7月26日,市老龄办召开了西安市2010年老龄工作年中分析会议。各区县老龄办主任、专职副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开展“敬老月”活动的通知》、全国老龄办首次发布《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及相关文件精神。随后,各区县老龄办对照《西安市2010年度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考核表》相互进行了交流,其中,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雁塔区、未央区、灞桥区、临潼区、户县、周至县和高陵县等10区县都认真贯彻市政府[2009]80号文件精神,出台了本区县《关于加快养老事业的意见》,将老龄事业经费按照老龄人口1.5-2元的标准进行核拨;碑林区、莲湖区和未央区解决了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用房问题,积极筹备启动工作;各区县在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、组织开展老年优待政策检查、开展创建“老年宜居社区”和评选“温馨家庭”、孝亲敬老之星以及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。会议还讨论了《西安市2010年“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”敬老月活动方案》,进一步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。
最后,市老龄办主任李改草在讲话中对上半年老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强调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要认清形势,抓住机遇,坚定做好老龄工作的信心和决心;要坚持“党政主导”的方针,充分发挥老龄委和成员单位的作用;要坚持“大老龄”“大宣传”理念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;要加强学习,努力提高各级老龄干部的工作能力。
(市老龄办)